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煤炭及相关产业开发、运营的专业公司。现面向华电集团系统内公开招聘所属基层企业财务总监(副厂级)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3.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能够胜任岗位。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所在单位和拟入职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不存在需任职回避或公务回避的情况。
6.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7. 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8. 集团公司系统内报名者,应事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9. 凡具有《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主要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资料、重要荣誉证书等。请于4月23日17:00前,登录以下报名网址,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上述资料。
报名网址:https://rencaishichang.chd.com.cn/w3/#/w3/notice/main_view?class_item_pk=10002&corp_pk_path=100795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应聘材料,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综合测评。包含职业性格测验、笔试、面试三个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职业性格测试结果作为聘用人选的决策参考,不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四)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首先确定前2名为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不符合任职条件,再依次考察后续人选。
(五)组织考察。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集体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考察了解。
(六)拟定人选。根据测评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拟定聘用人选。
(七)会议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审议。
(八)公示。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九)宣布任职。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办理入职、任前谈话、廉洁谈话,宣布任职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聘用人选岗位需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导致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4.凡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所属基层企业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51965106
邮箱:wei.wang1@chd.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